稻香村商标南北之争:两个老字号十余年诉讼的启示
两个”稻香村”:同根同源,各自发展
在中国糕点行业,有两个”稻香村”——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。苏州稻香村自称创立于1773年(清乾隆年间),是”稻香村”字号的创立者;北京稻香村则始于1895年(清光绪年间),由金陵人郭玉生在前门大栅栏开设。两家都挂着”稻香村”牌匾,都售卖牛舌饼、枣花酥、玫瑰饼,甚至连官网域名都只差一个字母。但两家的商标之争,已持续超过十年。
商标之争的起点:谁才有资格叫”稻香村”
1996年,北京稻香村向商标局申请注册”稻香村”商标。2004年,苏州稻香村食品厂与持有”稻香村”商标权的保定稻香村公司合资成立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,使”稻香村”文字及图形商标归属苏稻名下。2006年,苏稻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,北稻随即提出异议,认为该商标刻意模仿自己的”稻香村”商标。
2009年,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苏稻的扇形商标不予核准。苏稻不服,官司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。2014年,最高法驳回了苏稻的再审申请,裁定认为:如果予以注册,将破坏业已稳定的市场共存格局,导致”稻香村”标识之间的混淆或误认,不利于苏稻和北稻划清彼此商标标识之间的界限。
从线下打到线上:电商平台的禁售风波
2017年中秋前夕,这场商标之争蔓延到线上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稻诉苏稻商标侵权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:苏稻立即停止在1号店、苏宁易购、京东、天猫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”稻香村”标识的糕点产品。4天后,法院又解除了裁定,苏稻恢复线上销售。
2022年,”稻香村集团”商标之争迎来终局。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对苏稻申请注册的”稻香村集团”商标予以无效宣告。法院指出:”稻香村集团”与北稻已注册的”稻香村”构成近似商标,且”集团”二字不利于维持两者市场格局的稳定。
南北稻香村之争的启示
稻香村商标之争是中国老字号商标困局的缩影。两个同根同源的老字号,在各自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稳定的市场格局和消费群体,但商标边界的模糊导致十余年的诉讼拉锯战。这一案例带来三重启示:
第一,老字号复兴必须解决商标确权问题。历史传承的复杂性使得老字号商标往往存在多个权利主体,早期商标布局不足会埋下长期纠纷的隐患。
第二,市场共存格局应得到司法尊重。最高法在裁判中确认的市场共存原则,为类似老字号商标纠纷提供了裁判思路——尊重历史形成的市场事实,而非简单适用”先注册先得”。
第三,商标区分是关键。在”红罐”之争以共享收场后,稻香村的出路或许也在于清晰区分——北稻坚持使用”三禾”标识和”北京稻香村”字样,苏稻使用”苏州稻香村”和”DXC”图形标识,各自安好,才是对老字号品牌最好的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