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战:中国商标第一案完整始末
在中国商标史上,没有哪场战争比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对决更波澜壮阔。这场横跨商标归属、红罐包装、广告语三大战场、历时超过五年的”中国商标第一案”,不仅改变了凉茶行业的格局,更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最具标志性的案例之一。
背景:从合作到决裂
故事要从1997年说起。当时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,授权鸿道集团使用”王老吉”商标生产红罐凉茶。鸿道集团旗下加多宝公司接手后,投入巨资进行市场推广,将原本只在广东地区销售的凉茶打造成全国现象级饮品。2002年和2003年,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又先后与鸿道集团签署两份补充协议,将商标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。
然而,2008年广药集团突然公开宣称这两份补充协议无效。原来,李益民在2005年已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,广药方面认为补充协议是在受贿情况下签订的,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。2012年5月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:鸿道集团停止使用”王老吉”商标。这场世纪商标大战就此拉开序幕。
第一战:商标归属之争
2012年7月,北京市一中院维持仲裁裁决,加多宝彻底失去”王老吉”商标使用权。加多宝随即启动”改名战略”,将产品更名为”加多宝凉茶”,并打出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”的广告语。但这一广告语随即被王老吉方面以虚假宣传为由诉至法院,成为双方第二战——广告语之争的导火索。
加多宝在失去商标后,试图通过广告语将消费者对”王老吉”的品牌认知过渡到”加多宝”上。据公开资料,加多宝为塑造”红罐凉茶”品牌累计花费近300亿元,品牌建设投入巨大。
第三战:红罐包装之争
双方的终极对决围绕”红罐包装”展开。2012年7月,加多宝与广药分别在北京和广州提起诉讼,均指控对方侵犯自己的红罐包装装潢权。这起案件后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省高院并案审理,被称为”中国包装权第一案”。
加多宝认为,红罐外包装由加多宝设计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,是”知名商品”的部分属性,即使商标判归广药,外包装与商标可以分离,理应属于加多宝。而广药则认为,王老吉商标与红罐包装不可分割,商标已归属广药,包装也应随之归属广药。
2014年12月,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,赔偿广药1.5亿元。加多宝不服,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2017年8月16日,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:双方可以共同享有”红罐王老吉凉茶”包装装潢的权益。最高法认为,双方各自对红罐包装的形成、发展和商誉建树发挥了积极作用,将权益完全判归一方均会导致显失公平。
启示:商标战略的深远意义
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给所有企业上了一堂深刻的商标课。首先,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必须合法合规,任何以非法手段获取的权益都难以长久。其次,品牌的价值不仅在于商标本身,包装装潢、广告语等与品牌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样需要重视和保护。最后,企业在品牌建设上的投入应该建立在自己的知识产权基础之上,而非依赖他人的商标授权。
这个案例也提醒创业者:商标是企业的核心资产,从一开始就要做好商标布局,避免将来陷入类似的纠纷。后续我们还整理了更多品牌案例,欢迎继续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