戚薇把自己做成AI了:明星IP保护从律师函走向数字确权

8月6日,戚薇搞了个大新闻——官宣推出个人AI数字分身韩清夏,成为内娱第一个主动开放形象AI授权的艺人。不是被盗用后发律师函,而是自己先把规矩立好。这个操作,在商标和知识产权圈子里看,挺有意思的。

从被动维权到主动确权

这两年明星被AI换脸、盗用肖像的事太多了。但真正维权的有几个?侵权视频发出去几小时就传得到处都是,你连找谁告都不知道。戚薇的思路不一样:我先出一个官方正版,以后所有没授权的都是山寨,维权反而更容易了。这跟注册商标的逻辑一模一样——你先把自己的品牌名和logo注册了,别人才没法抢注。

肖像权的有限许可才是关键

戚薇这次最聪明的地方,是授权而不是卖断。数字分身韩清夏有自己的独立人设,戚薇保留肖像权归属,所有商业项目都得经过她审批。按律师的说法,民法典第993条明确肖像权可以许可使用,但不能买断。一旦买断了,你管不了AI分身去拍什么内容,万一拍了低质烂片,真人形象也跟着贬值。这跟商标许可的道理一样:授权你用,但不等于你把商标送出去了。

艺人IP正在变成可经营的数字资产

戚薇这次的玩法,本质上是把个人形象、声音、表演风格打包成一个可授权的IP资产包。她的AI分身已经接了一个AI漫剧项目,还出任制作人。往前看,王祖贤团队也授权了肖像给游戏IP做形象,吴启华把年轻时的肖像授权给AI电影。明星IP的商业化,正在从拍一部戏拿一份片酬,变成授权一个形象持续收钱。

法律框架还在追

不过说实话,法律在这一块还跟不上。AI训练算不算肖像使用?AI生成的形象到什么程度算可识别?侵权的损失怎么算?这些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都没有统一标准。戚薇是走在前面了,但她踩出来的路,后面还得立法和司法来铺平。

一句话总结:戚薇不是把自己卖给了AI,是给自己的IP建了道防火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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