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风命名与商标法:为什么「巴威」不能注册商标?气象名称的商标规则全解析
超强台风”巴威”来了,这个名字能注册商标吗?
7月8日,超强台风”巴威”正在逼近我国东南沿海,最大风力17级以上,云系直径超1000公里,堪称”巨无霸”台风。网上关于”巴威”的讨论热度飙升,但有一个冷知识你可能不知道:台风名字,是不能注册商标的。
台风名字从哪来?
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台风命名,由世界气象组织台风委员会的14个成员国家和地区各提供10个名字,共140个名字循环使用。”巴威”(Bavi)这个名称来自越南,意为越南北部的一座山脉。
台风命名规则中有个关键条款:如果某个台风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灾害,这个名字将被永久除名,由原提供国重新提名替代名。比如”利奇马””海燕”都已被除名。
为什么台风名字不能注册商标?
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第(八)项规定: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使用。
台风名字不能注册商标,主要基于三个理由:
1. 台风是灾害性天气,具有”不良影响”
商标审查中,与自然灾害相关的名称通常被认为具有不良影响。”巴威”作为超强台风,一旦造成重大损失,该名称将直接关联灾难记忆。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为商标,无论是用于什么商品,都可能被认为是不恰当的。
2. 台风名字属于公共资源
台风名字由国际组织统一管理,属于国际公共资源。将公共资源私有化为商标,违背了商标法的公共利益原则。这一点类似于”天安门””中南海”等具有公共属性的名称不能注册商标。
3. 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
如果”巴威”被注册为某个品牌的商标,当台风”巴威”登陆时,新闻铺天盖地报道”巴威造成XX损失”,该品牌的声誉将受到不可控的连带影响。反之亦然——没人愿意自己的品牌名跟灾难挂钩。
哪些气象名称可以注册商标?
并非所有气象相关名称都不能注册。关键在于”显著性”和”无害性”:
可以注册的:经过创意加工的气象名称,如”彩云天气””墨迹天气””观云”等。这些名称已经脱离了气象术语的原始含义,具备了商标所需的显著性。
不能注册的:直接使用台风名称、地震名称、洪水等灾害术语。例如”汶川””玉树”等地名因与重大灾难关联,在商标审查中极为严格。
有意思的商标案例
2005年,台风”麦莎”登陆中国后,有人试图注册”麦莎”商标用于服装类别,被商标局以”易产生不良影响”驳回。2019年台风”利奇马”过后,同样有数十件”利奇马”商标申请被驳回。
但也有一些成功案例:2011年,浙江一家企业成功注册了”海葵”商标(用于食品类),因为”海葵”本身也是海洋生物名称,具有双重含义,且注册时间远早于2012年台风”海葵”的形成。
这提醒我们:商标注册不仅要看名称本身,还要看注册时机和行业关联度。在台风”巴威”登陆的当下,任何试图注册”巴威”商标的行为,都几乎不可能通过审查。